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宋华教授发表《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的核心是结构信用与风险估值》文章
他认为站在组织或企业层面,要使供应链金融风险可控,就必须严格遵循供应链金融运营和管理的“六化”原则,实现结构化的信用体系和风险估值,这是供应链金融运作的基本条件和前提。否则,表面上轰轰烈烈、光鲜亮丽的产业金融,实则暗藏着巨大的危机和灾难。
以下是万联网整理的宋华教授经典“六化”,即业务闭合化、交易信息化、收入自偿化、管理垂直化、风险结构化及声誉资产化,敬请阅读。(内容略有删减)。
一、业务闭合化
业务闭合化指的是供应链运营中价值的设计、价值的实现、价值的传递能形成完整、循环的闭合系统,一旦某一环没有实现有效整合,就有可能产生潜在风险。值得指出的是业务闭合不仅指的是作业活动如技术、采购、生产、分销、销售等作业活动的有效衔接,而且也涵盖了价值的完整结合、循环流动,亦即各环节的经济价值能按照预先设定的程度得以实现,并有效地传递到下一个环节,产生新的价值。
这一要求也就意味着在设计和运作供应链金融中,需要考虑所有可能影响业务闭合的因素。具体讲,影响业务供应链闭合性的因素有来自宏观层面的问题,这包括宏观系统风险,也就是说由于宏观经济、政治法律环境的不确定性导致的供应链运营中断,难以实现可循环的供应链运营。特别是在立足全球供应链基础上开展的金融活动,特别容易产生这一问题。
影响业务闭合性的另一类因素是行业或区域性系统风险。供应链金融一定是依托于一定的行业供应链而开展的金融创新活动,因此,供应链服务的行业和区域特征必然对供应链能否稳定持续运行产生作用。具体讲,供应链金融只能在持续或者稳定发展的行业中实施,对于限制性的行业或者夕阳型行业,实施供应链金融会具有较大的风险,这是因为行业走低或者低迷会直接使供应链运营遭受损失,进而影响到了金融安全。 同理,一些区域性的因素,如地区的经济发展前景、市场透明度、政府服务水平以及区域环境的稳定性等都会对业务闭合化产生挑战。
供应链本身的业务结构也是保障闭合的主要方面,一个稳定、有效的供应链体系需要做到主体完备到位、流程清晰合理、要素完整有效。
主体完备到位指的是供应链设计、组织和运营过程中,所有的参与主体必须明确,并发挥相应的作用。供应链金融活动是基于生态网络结构的金融性活动,网络中涉及到诸多的参与主体,如供应链上的成员(上下游、合作者、第三方等)、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综合风险管理者以及流动性提供者,如果某一主体缺失,或者没有能够起到预期的作用,业务的闭合性就会产生问题。
流程清晰合理指的是供应链以及金融活动中的各业务流程清晰,并且能够有效结合。这既包括了供应链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清晰合理,也包括了线上和线下流程清晰,并且能够产生高度融合,相互支撑、相互作用。
要素完整有效指的是采购、销售、技术、生产、分销、销售、信息化、人力资源管理、财务、会计等管理要素能够发挥相应的支撑和监督供应链金融活动的作用。
二、交易信息化
交易信息化原本指的是将企业内部跨职能以及企业之间跨组织产生的商流、物流、信息流、人流等各类信息,能及时、有效、完整反映或获取,并且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清洗、整合、挖掘数据,以便更好地掌握供应链运营状态,使金融风险得以控制。
而今,交易信息化的含义进一步得到扩展,为了实现金融风险可控的目标,不仅是能够获取和分析供应链运营中直接产生的各类信息和数据,而且能实现信息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实现有效的信息治理。
信息治理涉及到建立环境和机会、规则和决策权,以评价、创建、搜集、分析、传递、存储、运用和控制信息,以解答“我们需要什么信息、如何运用这些信息、谁负责”等问题。显然,信息治理行为包括了交易管理、规则确立、信息安全、数据流管理以及信息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有效的供应链金融信息治理,需要解决好几个问题:
第一,确保供应链业务的真实性。即所有在供应链中发生的业务是真实、可靠的,并且产生的价值是持续、稳定的。要做到前一点,就需要通过对交易凭证、单据和供应链运营状态的查验,来确保交易的真实。
此外,还可以运用大数据辅助判断供应链业务真实可靠,即关、检、汇、税、水、电等间接性数据挖掘分析,例如,供应链参与企业一般纳税人取得资格的时间、纳税等级与缴税情况、结汇状态、常年用电用水的程度等,通过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能够间接地了解生产经营的真实程度。
第二,确保供应链物流能力和质量。即在从事供应链物流服务过程中,物流作业的质量、数量、时间、地点、价格、方向等明确、清晰,例如,物流运营的能力、库存周转率、物流网络等能否完全符合供应链交易或者相应主体的要求,此外单货相符也是需要关注的重要信息。
第三,确保供应链中资金财务风险清晰可控。交易信息化管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能清晰地了解供应链中资金流和财务的状态,否则该信息的缺失就会直接导致供应链金融风险。
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采取各种渠道把握几个方面的信息:一是现金流和利率状态,二是企业自身的财务管理和内控体系;三是借贷状态。
三、收入自偿化
收入自偿化是指供应链金融活动中所有可能的费用、风险等能够以确定的供应链收益或者未来收益能覆盖,否则一旦丧失了自偿原则,就很容易出现较大的金融风险。而决定自偿原则的因素就包括了供应链运营中相应的货物、要素的变现能力。
需要指出的是,在供应链金融运营互联网化、网络化的条件下,可能对收入自偿产生影响的因素,不仅仅是静态地考察货物、要素的变现,还要动态地分析影响变现和收益的时空要素。
所谓时间要素指的是供应链金融活动中融资借贷的长短时间匹配问题。融资周期也是产生风险的因素,周期时间越长,可能的风险就会越大。具体而言,在供应链融资过程中,长借长还(即借贷时间长,还款时间长),甚至长借短还(即借贷时间长,分阶段偿还)都有可能对收入自偿产生挑战。
如果借贷时间较长,就有可能因为外部环境或者其他各种因素,产生行业或业务的波动,对产品或业务的变现能力和程度产生消极影响。尤其是在中国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中小企业不稳定、不规范的环境下,短借短还应当是收入自偿化遵循的准则。
空间因素指的是产生供应链收益的来源地。由于不同的国家、地域因为政治、经济等因素的作用,会有不同程度的风险,这种风险必然影响到了交易主体的信用和行为,以及交易产品价值的变动和交易的安全,这些都是收入自偿化原则需要关注的要素。
四、管理垂直化
管理垂直化意味着为了遵循责任明确、流程可控等目标,而对供应链活动实施有效的专业化管理,并且相互制衡,互不重复或重叠。为了实现这一原则,需要在管理体系上做到“四个分离”,即业务审批与业务操作相互制约、彼此分离;交易运作和物流监管的分离;开发(金融业务的开拓)、操作(金融业务的实施)、巡查(金融贸易活动的监管)分离;经营单位与企业总部审议分离。从供应链金融在中国的发展现实看,除了上述四个管理垂直化准则,还有两个问题值得关注:
一是组织结构和职能的完备和清晰,供应链金融的有效运行有赖于企业内部甚至企业之间合理的结构以及职能对接,确切地讲,从事供应链金融的组织,需要在职能设计上综合考虑产品设计(即根据供应链状况设计相应的金融服务产品)、供应链运营(即供应链经营活动的协调、组织和实施)、营销(供应链服务和金融的推广,以及客户关系管理)、风控(风险评估、监控、管理)以及信息化(供应链服务以及供应链金融信息化、大数据平台的建立、信息整合分析、统计)等各个部门的责任,以及相互之间的制衡和协作关系。一旦某个职责弱化,就会产生巨大风险。
二是战略和管理的稳定与协调。如今很多供应链金融中出现的风险问题,往往来自于战略和管理的不一致、不协调,或者说由于战略扩张、目标畸形化导致管理制度和流程的断裂。一般在开展供应链金融的初期阶段,为了形成自身的品牌效应,形成良好的合作机制,特别是为了获得金融机构的信任和支持,供应链金融服务提供者往往会聚焦其熟知的业务领域,对合作企业的资格审核会比较严格,风险控制也相对完善,金融业务与产业活动的结合也会较为紧密。
然而一旦获得初步成功,在行业或市场中产生了声誉和地位,大量资金进入或者投资者参与,为了扩大规模,占领市场,就会出现战略膨胀的状况,要么盲目扩大经营领域,进入到之前不熟悉的行业领域,自认为其管理体系和业务逻辑能适应所有的产品市场;要么盲目扩大客户资源,放松了资格审查与准入条件,一些不太符合供应链融资要求的客户都进入到了供应链体系中。
甚至有的组织在取得初步成功后,改变了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初衷,逐步放弃了立足产业、服务供应链企业的原则,逐步向资本运作靠拢,试图变成一个纯粹的金融公司。所有这些状况,都会导致管理体系和管理流程的缺失,最终出现巨大的供应链金融风险。
五、风险结构化
风险结构化指的是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过程中,能合理地设计业务结构,并且采用各种有效手段或组合化解可能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在理解风险结构化的过程中,同样有两点需要考虑:
一是针对于不同的风险来源,因应和降低风险的手段和途径是具有差异性的。供应链金融是供应链风险和金融风险的双重叠加,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因此,在结构化分散风险的过程中,必然需要多种不同形态的手段和要素。
总体上讲,供应链金融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类型包括了合规风险(ComplianceRisks),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的《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合规风险”指的是金融机构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适用于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模式风险(ModelRisks),即因为商业模式、业务模式或经营方式的缺陷或失误导致的损失;流程风险(ProcessRisks),即供应链金融组织程序失当产生的问题;操作风险(ImplementationRisks),即实施过程中因为各种行为失误导致的风险。
显然,针对于不同状态的风险类型,就需要采用多种手段加以弥补,并且还需要考虑这些手段的组合效应;
二是尽管存在着各种化解、分散风险的手段,但是应当看到不同手段和要素的重要程度和风险分散能力是不尽一致的,也就是说风险手段存在着优先级,例如,在特定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中,保险可以作为分散风险的手段之一,但是往往不能成为化解风险的最后或唯一方式。甚至作为担保方的主体也存在着优先顺序,这是因为不同主体的信用状况具有较大的差异性,自身的经营历史、文化、对法规和契约精神的理解都会影响到对风险出现之后的应对方式。
六、声誉资产化
在供应链金融创新中,声誉代表了企业在从事或参与供应链及其金融活动中的能力、正直或责任。这一状态是促进金融活动稳定、持续发展,防范风险的重要保障。声誉的丧失意味着企业或组织具有较高的道德风险,可能会因为恶意的行为破坏供应链金融所必须要求的生态环境和秩序,从而产生巨大危害。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在声誉资产化评估中需要对借款企业更加全面、系统、客观地反映其综合声誉和信用,这包括对借款企业基本素质、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创新能力、成长能力、信用记录以及行业状况等影响因素的综合考察评价。
首先是企业基本素质。企业基本素质是影响企业信用状况的内部条件,较高的企业素质可以保证企业具有较好的法律合规意识,以及良好的契约精神,保障企业正常、合理、持续地发展,获得合法的经济效益。
其次是偿债能力。企业偿债能力是企业信用状况的最主要表现,也是企业信用评价的首要指标。企业偿债能力及反映企业经营风险的高低,又反映企业利用负债从事经营活动能力的强弱。
第三是运营能力。营运能力是指通过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速度等有关指标所反映出来的资金利用的效率,它表明企业管理人员经营管理、运用资金的能力。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周转的速度越快,表明企业资金利用效果越好、效率越高、企业管理人员的经营能力越强。营运能力的大小对盈利的持续增长与偿债能力的不断提高,产生决定性影响。
第四是盈利能力。企业的盈利能力是企业信用的基础,企业只有盈利,才有可能按期偿还债务。盈利能力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获取利益的能力,使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集中体现。
第五是创新能力。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对于形成竞争优势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对于科技型的中小企业尤为重要。
第六是成长潜力。成长潜力是推动企业不断前进,改善资信状况的作用力,只有成长潜力大的企业才能保证盈利的持续性,其信用状况才会好。这包括三方面:一是企业所在行业的发展前景,以及企业能否真正从事符合产业发展趋势的供应链运营;二是企业能否获得关键利益相关方的支持,特别是国家政策支持;三是企业自身的成长能力。
第七是信用记录。信用记录是企业以往借贷和履约状况,它不仅反映企业的偿债能力,同时也客观的反映企业的偿债意愿。我国的信用基础非常薄弱,对中小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必须注重企业的借贷渠道、借贷的状况以及偿债意愿分析。值得指出的是在对企业声誉进行评估的过程中,企业主个体的生活行为和要素也是需要关注的重要方面,这是因为中小企业主的个体行为往往对整个企业的运营产生直接影响,也决定了供应链金融中的潜在风险。
文章来源:万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