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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ABS如何增信?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点击:4348      时间:2018-11-26

资产证券化表面上是以资产为支持,但实际上资产所产生的可预期现金流是证券化的先决条件。也可以说,资产证券化所“证券化”的不是资产本身,而是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因此,在操作租赁资产证券化时,必要的增信措施不仅可以保证发行的成功,同时也是降低发行利率的有效手段。

通常的增信措施主要有内部增信外部增信

内部增信

1. 资产分层

资产分层是指专项计划通过将基础资产分成优先、次优、次级等结构,一般由由原始权益人认购次级资产的方式实现内部增信,打消投资者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顾虑。

以“南方骐元-远东宏信(天津)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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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级资产占比5%,由原始权益人认购。根据交易安排,计划存续期内,优先级和次优级资产支持证券享有优先受偿权,计划终止日待优先级和次优级全部清偿后,才将剩余资产分配给次级证券持有人,从而为投资者提供信用损失保护。

由原始权益人认购次级资产,能够促使发行人积极催收账款,勤勉尽责的进行融资租赁合同的管理。

2. 超额覆盖

超额覆盖是指资产池未收回租金本金余额超额覆盖资产支持证券票面金额来提供信用增级。

仍以“南方骐元-远东宏信(天津)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例,入池基础资产未偿本金余额为65926.18万元,总计发行规模为62900万元,其中优先级和次优级合计为59755万元。可见,基础资产本金对总发行规模的覆盖倍数为1.05,对优先级和次优级的覆盖倍数为1.1。

通常来说,覆盖倍数越高,增信能力越强,但融资租赁公司的再融资规模就越小;相反,覆盖倍数越低,增信能力越弱,但融资租赁公司的再融资规模就越大。当然,覆盖倍数不是越大越好,也不是越小越好,应当结合资产情况和市场情况确定合适的覆盖倍数。

3. 超额利差

超额利差是指进入资产池的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入与专项计划存续期间扣除相关费用及投资者预期收益、未偿还本金后形成的差额部分。实践中,可将超额利差存入专门的利差账户,并以该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弥补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损失的准备金,从而实现产品的内部信用增级。

4. 流动性支持

在资产证券化产品存续期内,当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与本息支付时间无法一致时(即临时资金流动性不足),由发起人或第三方提供流动性支持,该流动性支持只是为未来收入代垫款项,并不承担信用风险。由原始权益人提供的流动性支持为内部增信,由第三方提供的流动性支持为外部增信。

仍以“南方骐元-远东宏信(天津)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例,根据《流动性支持协议》,远东租赁以现金形式为专项计划提供流动性支持,对应付费用及预期收益、未偿本金余额的差额提供上限为5032万元的流动性支持资金。

5. 现金储备账户

现金储备账户是指由发行人设置一个特别的现金储备账户建立的准备金制度,当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入不足时,使用现金储备账户内的资金弥补投资者的损失。同时,也可以设立担保基金对基础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进行担保。

6. 差额支付

差额支付是指以原始权益人担保的方式,承诺对基础资产收益与投资者预期收益的差额承担不可撤销、无条件的补足义务。

以“狮桥一期”为例,专项计划存续期内各回收款转付日,从狮桥归集账户划入专项计划专用账户的资金未达到该期应付的计划税费和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支付额时,原始权益人补充支付差额部分,且该补充款也须付至专项计划专用账户。狮桥不得因履行差额补足义务向管理人或证券持有人追偿。

7. 信用触发机制

信用触发机制是指当出现不利于资产支持证券偿付的情形(即触发条件)时,通过改变现金流支付顺序、补充现金流、提高现金流流转效率、加强基础资产的独立性等措施,来保证资产支持证券的本息得到偿付,减少投资者可能的损失。

信用触发机制主要有三类:一是根据原始权益人自身经营状况设计的触发机制,二是根据基础资产的运营数据设计的触发机制,三是根据优先级证券是否偿付设计的触发机制。

以“狮桥二期”为例,所列权利完善事件主要有原始权益人核心资本充足率低于10%、原始权益人应收融资租赁款逾期30天以上的逾期率高于10%、原始权益人风险资产对权益的比率高于10,当发生权利完善事项时,狮桥租赁应将其届时持有的承租人或第三方交付的全部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包含权利完善发生日)转付至专项计划账户。

外部增信

1. 担保

担保是指由第三方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信用担保,担保人主要是母公司和主要股东,也可以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担保。由第三方机构提供信用担保是实现基础资产出表的重要增信方式之一。

以“远东首期”为例,中国中化集团为优先级证券持有人的收益按期足额分配、本金到期足额分配提供不可撤销及无条件的全额担保,从而实现了基础资产对于远东租赁的成功出表。

2. 保险

保险也是资产证券化常用的外部增信措施,通常由保险机构提供人10%左右的保险,从而提高基础资产的整体信用。

由于此种方式对发行成本具有较大影响,目前的租赁资产证券化很少采用这种增信方式。

3. 信用证

通常是由银行出具的、具有明确金额的流动性贷款支持协议,承诺在满足预先确定的条件时,由银行提供无条件偿付,目前的租赁资产证券化中也很少采用这种增信方式。

文章来源: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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