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辽宁时发表了“党中央毫不动摇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之后,金融各业积极贯彻落实,努力做到金融对民营企业的支持与民营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相适应。当下,应把探讨企业征信和信用体系建设如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如何助力小微企业融资的问题摆在更重要的位置上。
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小微企业在增加就业、拉动区域经济增长、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据统计,截至2017年年末,全国小微企业法人约2800万户,个体工商户超过6500万户,合计占全部市场主体的比重超过90%。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其中,银企信息不对称是限制小微企业融资能力的重要原因之一。
小微企业与银行信息不对称的原因分析
小微企业信用意识低,信息真实性弱。从现实情况看,相当一部分小微企业的企业信息在经营管理层面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特别是反映其经营状况的财务信息和评估其风险水平的信用信息。大多数小微企业起源于“夫妻店”或是“家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很多企业没有信贷记录。信用管理不到位,风险的辨别和化解能力也较弱,缺乏可靠的信用记录,在银企信息传导过程中较易出现信息不充分和信息失真的风险。
银企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存在屏障。商业银行缺乏有效手段甄别优质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不了解商业银行的信贷产品特点,难以表达自身信贷需求。商业银行授信模式和风险控制的标准仍然以大中型企业为基础,使用传统信贷审批手段容易“一刀切”,针对小微企业经营状况和信贷需求特点进行差异化创新相对不足。此外,小微企业不了解商业银行的信贷产品,不了解小微企业扶持政策,难以通过有效途径实现融资。
小微企业无法完全凭借自己的信用条件取得融资,只能依靠提供抵押品获取贷款。商业银行从保证资产质量的目的出发,在提供贷款时会注重对客户能否提供合规抵押品的考量。企业申请贷款时能提供的抵质押物的实际价值,成为商业银行控制风险的主要手段。而小微企业具有轻资产、不动产抵押物少、固定资产占比低等特点,其自身条件难以满足商业银行对贷款企业担保物的要求,低质押率在商业银行的风险评估机制中被认为其风险水平高。
完善企业征信服务的建议
着力培养小微企业守信经营、诚信经商意识。要进一步强化小微企业守信经营理念,引导小微企业经营者珍惜信用记录,不能为图一时之利而违约失信。在做到按照规定缴纳税费和守法经营的同时,加强企业管理和财务监督,保证财务状况清晰透明、真实可靠,从而保证征信系统及商业银行获取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同时,通过在全社会开展联合惩戒工作,联合税务、司法、交通等部门对失信主体实施惩戒,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
积极建设多渠道共享的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议人民银行加强与多部门的沟通协商,按照“需求导向、先易后难”的原则,加快构建多渠道共享的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要求各相关机构以统一的数据报送要求,进一步拓宽信息共享渠道。同时,小微企业主也可以通过相应的平台,了解最新的扶持政策和银行普惠金融产品,通过获取相应的金融信息,判断适合自身特点的融资方式和信贷产品,从而更好地“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解决资金问题。
积极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动小微企业动产担保融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组织建设了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该平台通过将应收账款融资参与各方集中在一起,鼓励产业上下游企业通过平台进行信息公示。小微企业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应收账款的公示和通知;大中型核心企业作为债务人可以通过平台确认应付账款,加快资金周转效率;商业银行可以利用平台对小微企业开展贷前评估,凭借核心大企业的信用优势,促成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
文章来源:金融时报
文章作者:陈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