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商业保理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商业保理合同准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xlsx
关于《商业保理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
《商业保理合同准则(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自2018年度商业保理行业团体标准获批立项以来,各项团体标准起草工作正有序推进中。其中《商业保理术语》作为商业保理行业团体标准体系的基础,已进入到专家审定阶段。
与此同时,在商业保理专委会与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等的支持下,经历数次讨论修改后,相关标准起草组现已完成《商业保理业务规则》(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商业保理合同准则》(以下简称“合同准则”)两项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写。
业务规则主要包含商业保理业务合格应收账款、商业保理业务流程、尽职调查、应收账款转让及通知、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商业保理回款管理、商业保理保后管理操作指引、应收账款催收、商业保理纠纷解决等内容,以期成为商业保理行业的业务流程规范和制度参考支持;合同准则逐条说明商业保理合同中应包含项目及条款,并整理出应收账款转让申请书文本样式、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商业保理合同样本等资料性附录,旨在帮助商业保理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高合同订立效率,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为更广泛地收集相关团体标准的反馈意见,加快推动商业保理行业团体标准发布和应用,根据标准制定程序,商业保理专委会自今日起对上述标准进行为期30天的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单位认真研读业务规则和合同准则(附件1、2)。如有意见或建议,请按照提示仔细填写相关标准的反馈意见表(附件3),并于2020年5月7日前反馈至商业保理专委会官邮(cfec@cfec.org.cn)。
征求意见结束后,标准起草组将会根据反馈意见对业务规则和合同准则进行修改,随后将由商业保理专委会举行专家审定会,评审通过后将由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作为团体标准颁布及推广。
如对标准内容、标准制订程序等有疑问,请联系商业保理专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付翊珊 高爽
联系电话:010-64515363 010-64515241 1534015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