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
附件2 《商业保理会计核算准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xlsx
关于《商业保理会计核算准则》团体标准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自2018年度商业保理行业团体标准获批立项以来,在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商业保理专委会”)的组织推动下,《商业保理术语》《商业保理业务规则》《商业保理合同准则》等三项团体标准已于2020年10月成功发布,对提高商业保理行业标准化水平,促进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商业保理会计核算准则》作为已立项标准的其中一项,在经历数次讨论修改过程后,目前已形成《商业保理会计核算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会计核算准则》)。
为更广泛地收集《会计核算准则》的反馈意见,加快推动商业保理行业团体标准发布与应用,根据《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标准制定程序,商业保理专委会自今日起对其进行为期30天的公开征求意见。
《会计核算准则》主要内容包含会计科目设置、账务处理、财务报表列报等几部分主要内容。
请各单位认真研读《会计核算准则》(附件1)。如有意见或建议,请按照提示仔细填写《商业保理会计核算准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附件2)并于2021年5月12日前反馈至商业保理专委会官邮(cfec@cfec.org.cn)。
征求意见结束后,标准起草组将会根据反馈意见对《会计核算准则》进行修改,随后将由商业保理专委会组织召开专家审定会,评审通过后将由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作为团体标准发布及推广。
如对标准内容、标准制订程序等有疑问,请联系商业保理专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冯晨
联系电话:010-64515363 、64515241
附件: 1《商业保理会计核算准则(征求意见稿)》
2《商业保理会计核算准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