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制定了网约配送员等18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予颁布施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网约配送员等18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兵员和文职人员局,有关行业、企业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网约配送员等18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予颁布施行。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2日
18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序号 职业编码 职业名称 1 4-02-07-10 2 4-04-05-04 3 4-05-05-02 4 4-05-06-02 5 4-10-01-01 6 4-10-01-03 7 4-10-02-01 8 4-12-02-01 9 4-12-02-02 10 4-14-02-01 11 4-14-02-04 12 4-14-04-03 13 4-99-00-00 14 6-05-01-02 15 6-05-01-03 16 6-18-01-11 17 6-21-03-00 18 6-23-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