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29日 国际商报
保理是基于企业交易过程中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由商业银行或保理公司为其提供的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综合性信用服务。
我国的商业保理市场于2012年开始发力,其后,迅速在全国范围内掀起热潮,由此2012被称为中国商业保理行业的元年是恰如其分的。2012年6月27日,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商业保理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11月和12月,上海市和天津市分别出台了商业保理试点办法,我国商业保理试点工作在天津滨海新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正式启动。同年11月26日,首个全国性商业保理行业自律组织——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专委会)在民政部获准登记,并于2013年3月初举办了成立大会和首届行业峰会。上述一系列开创性事件,标志着我国商业保理行业揭开了新的篇章。
专委会成立后,围绕服务行业规范发展这个中心,积极调研行业现状,组织行业企业与相关管理部门沟通和交流,推动解决行业发展面临的紧迫和共性问题,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目前专委会各项规章制度及组织机构初步建立,已发展会员50家,网站顺利开通并不断更新,初步获得了社会和行业的认可。
我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现状
据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统计,2011年我国国际及国内保理业务总量达到2749亿欧元,占全世界保理业务量的13.64%。其中,2012年我国传统型商业保理(不包括第三方支付类、电子商务类及供应链融资类)营业额在100亿元人民币以上。
目前,我国保理市场的主力依然是商业银行,商业保理所占市场份额很小。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买方市场的普遍形成,赊销已成为企业主流的交易方式,应收账款规模持续上升。据专家估计,目前企业应收账款规模已达20万亿元以上。在此背景下,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实体经济的商业保理需求必将大幅增长,整个行业正在进入高速发展期。
截至1月底,我国已注册85家商业保理公司,其中内资64家,外资21家。按地区来划分,天津51家,上海20家,重庆、广州各4家,浙江2家,江苏、北京、河南和大连各一家。目前,商业保理行业发展势头十分迅猛,正在成为最引人注目的新兴信用服务行业之一。
商业保理行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来自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关注和支持,使得商业保理行业迅速壮大,但我国商业保理行业要获得更大的发展,仍需要突破以下瓶境。
第一,保理企业内控缺位。目前,国内商业保理企业的股东背景复杂,公司缺乏风险控制和业务方面的明确规划,治理结构先天不足,内部控制薄弱,决策和经办人员没有分离。这些都是制约保理公司长远发展的瓶颈。
第二,体制困境。我国商业保理行业缺少支持行业发展的股权投资母基金,难以分散投资风险,形不成产业集聚效应,缺乏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渠道,在资本金结汇、投资等方面缺少相关政策等。
第三,法律、财税困境。我国关于债权转让的立法相对落后,司法实践无法可依,已不能适应贸易全球化和资本融资全球化的发展要求;另外,我国有关部门没有制定与保理业务相关的会计和税务制度,在具体政策上存在保理申请人的增值税无法抵扣、退税手续无法办理,没有统一的会计准则,同时存在重复征收营业税,所得税前扣除部分不明确及印花税税目适用混乱等问题。
为推动解决上述问题,4月16日,专委会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主任办公会,成立了财税、法律、外汇、融资、信息化、标准、培训等工作小组,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力争每年推动解决一至两个制约行业发展的迫切问题。4月23日,专委会参加了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和外资司联合召开的商业保理行业问题座谈会,向与会的最高法、银监会、税务总局、外汇总局、保监会、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领导汇报了行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并提交了书面建议,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之中。
商业保理行业发展展望及相关建议
目前,我国银行保理业务主要服务于大企业和大单,出于成本、风险等方面的考虑,商业银行并不愿过多涉足中小企业贸易融资市场,这正好为商业保理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
随着商务部及国家有关部门对商业保理行业政策、法规、规范的进一步完善,以及行业自律工作的逐步展开,商业保理公共服务平台、行业统计信息体系、宣传、教育、研究、咨询和培训体系将逐次建立,这些都为商业保理行业发展铺平了道路。
根据专委会发布的《中国商业保理行业研究报告2012》,鉴于企业应收账款规模持续上升、回收风险加大的状况,保理服务的需求必将明显上升,商业保理行业面临巨大发展机遇。预计,2013年国内商业保理业务量有望突破200亿元大关,商业保理余额预计达到100亿元的规模。预计在未来的三到五年内,商业保理业务有望在全国绝大多数省市开放,商业保理公司数量有望达到300~500家,年保理营业额也将达到5000亿元人民币以上,商业保理交易额占国内外贸易总额比例会稳定提高。
为进一步推动商业保理行业健康发展,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第一,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加快内资商业保理试点工作,逐步完善外资保理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准入手续,建立商业保理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强化监管手段,完善行业监管机制。
第二,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加强保理企业和部门沟通协调,研究出台税收抵免、出口退税等各项财税政策。
第三,建立健全行业统计和标准化体系,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建立部门间、地区间、协会间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统计信息交流与成果应用,提高对行业发展的引导作用。
第四,专委会加快建立商业保理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会员单位和广大中小企业、金融机构提供应收账款转让信息服务。
(作者系商务部研究院信用评级与认证中心主任、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