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5日,“首届保理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在北京顺利举办。此次研讨会由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商务部研究院信用与电子商务研究所作为主办单位、鑫银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协办单位,主要围绕保理行业中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探讨研究。出席本次研讨会的有来自相关政府、最高人民法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领导及国内100余家商业保理公司、40余家金融机构和咨询机构在内的300余位企业代表、专家学者,各与会人士进行了广泛、自由、平等、活跃的学术交流。
本次研讨会共持续一天,经过筹办方的积极准备,共收到9个单位30余位学者提交的29篇专业论文和研究报告,21位学者做了主题发言,原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田浩为法官作为专家做了精彩点评,为司法界、律师界、银行界、商业保理界人士创造了一个互相启迪、激励创新的学术交流平台,更为商业保理行业法律规制等各类问题提供了探讨发展的方向。
研讨会重点研究了保理合同纠纷案件的案由、保理分类与法律适用、保理的法律关系、保理纠纷的管辖、保理的效力、保理业务基础合同禁止转让的效力、回购保理的效力、反向保理的效力、转让应收账款对债务人的通知义务、应收账款转让登记(登记机构、登记的效力、登记证明的效力)、重复转让与优先规则、同一应收账款转让和质押的限制、转让与质押并存的冲突解决规则、保理业务基础合同变更的效力、应收账款债务人的抗辩权、保理业务中债务人直接向转让人清偿的处理、保理商的权利救济、处理国内保理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原则、保理特户共19项分课题,是国内保理行业第一次全国性学术会议。
诸多参与此次研讨会的人员纷纷表示在商业保理行业发展尚未健全的阶段,举办此类专业性的业内研讨会十分必要,极大地加强了各保理机构的法律监管意识和风险内控能力。此次活动的举办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商业保理行业的发展改革提出了新的思考、带来了新的发展。